一、哪些人需要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具體來說,其主要包括以下這些情形
1、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如果納稅人預扣預繳環節繳納的稅款超過匯算清繳計算的應納稅款,想申請退稅,那就要辦理年度匯算申報。
2、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如果全年的綜合所得收入超過了12萬元,而且是需要補稅的,補稅金額還超過了400元,就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二、哪些人無需辦理個稅匯算清繳?
這些情形主要包含:
1、不超過12萬元。即需要補稅但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人員。
2、不超過400元。年度匯算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人員。
3、不申請退稅。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人員。
三、2022年度個稅匯算清繳辦理方式
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有3種方式可供選擇,分別為:
1、自己辦
納稅人可優先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站,自行辦理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不方便通過上述方式辦理的,也可以通過郵寄方式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對于因年長、行動不便等獨立完成年度匯算存在特殊困難的,納稅人提出申請,稅務機關還可以提供個性化年度匯算服務。
2、單位辦
即通過任職受雇單位(含按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其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單位)代為辦理。納稅人提出代辦要求的,單位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
需要注意的是:
納稅人選擇由扣繳義務人代辦年度匯算的,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同時將除本單位以外的2019年度全部綜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如實提供給扣繳義務人,并對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3、委托辦
即委托受托人(含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納稅人需與受托人簽訂授權書。單位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年度匯算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單位或受托人更正申報,也可自行更正申報。
以上是對2022年度個稅匯算清繳須知的具體介紹,對于對個稅匯算清繳相關事項不夠了解的人員來說,有必要對文中介紹內容作詳細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