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是否可以作為住所申請企業注冊小編整理如下:
僅從事下列經營項目的市場主體,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可以將城鎮住宅作為住所(經營場所):
(1)軟件開發、信息系統集成服務;
(2)數據處理、集成電路設計;
(3)動漫游戲開發、文化創意服務;
(4)翻譯服務;
(5)工業設計、時裝設計等專業化設計服務;
(6)電子商務、無實體店鋪的網絡交易服務;
(7)咨詢策劃、咨詢代理;
(8)股權投資;
(9)提供上門服務的家庭服務;
(10)個體戶從事出租車客運。
市場主體利用城鎮獨立住宅作為住所(經營場所)從事上述經營項目以外的經營項目的,申請人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
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可以利用住宅從事無污染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生產經營。